(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25日電)食藥署公布明年新制指出,重組肉品自2016年1月1日起應標示「重組」、「組合」,而且要加註「僅供熟食」、「熟食供應」。 食藥署食品組長潘志寬指出,不論是包裝、散裝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的重組肉食品都應該標示「重組」、「組合」,同時要加註「僅供熟食」、「熟食供應」。 此外,基因改造食品部分,專門委員許朝凱指出,不論包裝食品、食品添加物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的食品,只要含有基因改造食品「原料」都應標示「基因改造」或「含基因改造」。 有關包裝維生素礦物質類之膠囊錠狀食品營養標示,許朝凱說,若屬「額外」添加含礦物質或維生素來源的營養添加劑製成的膠囊狀、錠狀食品,不論添加量多寡,有規定的營養標示方法,同時也要加註「一日請勿超過O顆/錠/粒」及「多食無益」。10412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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